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有人不断给我发信息进行辱骂和诽谤,骚扰我正常的生活,他这种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吗

2019-05-09 12:4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辱骂、骚扰以及名誉诽谤等相关行为,通常情况下,先公证保存证据,然后诉讼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然后如果对方坚持不停止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请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辱骂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为,在公共场合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如果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辱骂,由于不会在社会上或他人之间造成恶劣影响,不属于处罚的范围,批评教育就可以。
    我国宪法及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均具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所以对方的行为会涉嫌侵犯名誉权,可以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性质很严重还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侮辱罪
  • 有下列骚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可以据此要求公安机关对他进行处罚。 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 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诽谤行为,即不仅捏造事实,并且公然散布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传播的真实的事实,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了事实,但未向外扩散,也不构成本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上是法律对哦与诽谤他人相关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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