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婚前男方贷款买房,房子在男方名下,婚后女方主张加名字,这样保护了女性的权益嘛

2019-05-09 13:0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加名字需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无贷房产证加一方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一方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6%的营业税加1%个人所得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满5年则不需要;
    3. 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 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中心不一样);
    5. 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 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 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的姓名,。该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如果你很有钱结婚前去国家公证处把自己的财产公证一下那么离婚了哪些财产还是你的。
    但是这房子既然有两人的名字肯定是一人一半啊不然为什么要加女方的名字!所以在离婚是进行房产分割的情况下,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 婚前买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办理完毕两位当事人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属于两人共有。  如果一方想放弃属于自己那一半产权,可以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只要一方名字的房产证。  然后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一方名字房产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住房产权公证手续,明确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一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公证,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就可以。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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