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作期间,工作范围之内受伤的一律为工伤吗

2019-05-09 13:58: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的时候,有如下处理办法: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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