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妹妹在上海工作,突发性脑溢血,工厂有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花费将近20万,刚出重症监护室,后续治疗费用未知,家庭负担过重,请问工厂有责任分担吗?

2019-05-09 14:2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搜索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 医疗事故做伤残鉴定和后续治疗费用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同时申请的:  1,当事人只有进行了伤残鉴定,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伤残待遇;
      2,如果伤残鉴定完毕之后,旧伤复发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后续的治疗费用,只有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有给付的依据;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司法鉴定部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实践中,治疗费用的计算公式可以概括为:医疗费用=诊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原则上都要求有必要性质,即是说对于可有可无的一些额外费用,受害人即使要求赔偿,也会有被以该费用没有医疗必要性为由面临得不到赔偿支持的风险。
  • 首先要准备好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保险往往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而如果您购买的住院医疗保险中带有住院津贴保险,那么还可以针对因住院医疗所致的误工费用损失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津贴型住院医疗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
    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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