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做出决定和决议;
2、签署分立协议,公司分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各公司代表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一步就资产分割、
债权债务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达成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分割财产;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