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留有遗嘱,遗嘱是由父亲母亲共同商量所写,母亲按的手印,父亲签的姓名。遗嘱内的财产都是母亲名下,请问现在父亲是否有权利更改遗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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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改遗嘱不需要带房产证。
2、更改遗嘱的,由
立遗嘱人重新订立遗嘱即可。但是,如果之前遗嘱是
公证遗嘱的,只能再通过公证的形式更改遗嘱,不能通过其他方法更改遗嘱。
3、根据
继承法的规定,立
遗嘱人订有多份遗嘱的,以其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就是说,在订立新遗嘱后,原遗嘱视为已经更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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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
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
遗嘱继承人和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
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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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生效方式有多种,但是改遗嘱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说:已经签字的
遗嘱公证,是不能反悔的,也无须反悔再改回来。 可以重新遗嘱公证,后遗嘱的效力大于前遗嘱。
公证的效力,大于没有公证的效力。 书面的
遗嘱效力,大于口头的遗嘱效力。 立遗嘱人已经死亡的,公证的遗嘱就不能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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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