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变更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如何变更营业执照,变更后药监局是否还要到现场进行审查?

连锁加盟
2023-03-08 00: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 法律分析:药店搬迁多远都不用重新认证。药店搬迁属于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不需要再进行GSP认证,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有效期1年,届满前3个月需要申请复查,合格的颁发有效期为5年的GSP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 法律分析:可以继续使用,要办理的话方法如下:
    1、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申请变更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州(县)医保局自收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公布,申请变更的零售药店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