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准建证能改名不

2023-03-08 03:5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建证是否可以变更户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机构。农村住房建设实行开工许可制度,凡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住房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工前应当办理准建证。

    法律依据: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在村庄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
    农村住房建设实行开工许可制度。凡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住房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工前应当办理准建证。
    新建住房办理准建证的,需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改、扩建住房办理准建证的,需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宅基地的使用权证。
    准建证应当由建房单位或者村民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合格后发放。未取得准建证的,一律不得施工。准建证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改名对以后有如下影响:
    1、当事人在后续办理银行卡、毕业证等一系列需要名字认证的相关资料时,需要提供曾用名相关材料;
    2、改名对以后的其他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房产证不可以随意改名字,如果需要变更名字,需要当事人一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