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微伤 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 和营养费 我方先动手 但是是对方先挑起事端 治疗费全部加上17000多 现在对方要求赔偿5万 误工费 营养费 误工费但是对方当时并没有上班 故意在医院呆了两个月 而且手上还有旧伤 我想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轻微伤上面 会成立吗端 治疗费全部加上17000多 现在对方要求赔偿5万 误工费 营养费 误工费但是对方当时并没有上班 故意在医院呆了两个月 而且手上还有旧伤 我想请问下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轻微伤上面 会成立吗?轻微伤 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 和营养费 我方先动手 但是是对方先挑起事端 治疗费全部加上17000多 现在对方要求赔偿5万 误工费 营养费 误工费但是对方当时并没有上班 故意在医院呆了两个月 而且手上还有旧伤 我想请问下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轻微伤上面 会成立吗?

2019-05-09 16:53: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营养费
    (一) 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三)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