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想问一下再婚家庭中对非亲生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

另外我还想咨询几个问题:
1.婚姻一方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另一方是否还能申请离婚?
2.另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是否可以精神存在问题、不能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离婚?
3.再婚家庭中的一方为其非亲生的子女支付生活及学习费用是否是其法定的责任?
4.若再婚家庭再离婚,其非亲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在读)是否仍要支付其抚养费及学费?

2018-08-07 11:3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父母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正确、适当地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一、父母必须从物质上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二、父母必须保证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必须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其认识世界、认识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但无权加以限制和剥夺,相反,保证未成年子女入学接受义力教育是春依法必须履行的职责。
    四、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权不受侵害,包括身体不受伤害、生命不得剥夺以及胜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等不受侵害。
    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时,父母应当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以非讼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父母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术立婚约。
    六、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七、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父母已尽了监护职责,那么适当减轻其责任。
  •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主要有: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
    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
    3、以物折抵
    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