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需要离婚登记后再等一个月,才能发放离婚证吗?

离婚
2019-05-09 21:0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注意事项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2.控制、调节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七)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完成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当事人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