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离婚,就是他提的条件我不同意。我提的条件他不同意。然后还要我上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09 21:3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协议离婚为例,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
    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 根据你的叙述,做如下回复:
    1、应是起诉离婚。如是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如果一方又不同意离婚,并且出具书面的材料,另一方仍要求离婚,则需要看是否构成感情破裂的条件。
    3、这个要求不合理。至于是否需要给予补偿,需要看具体的案情。
    4、补偿款是在法院判决生效的前提下才能要求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