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他人因事发生口角,我母亲轻伤,他轻微伤,法院判决一个多月了,我母亲的赔偿也没有,他起诉我赔偿他6000元,这种情况怎麽办

2019-05-10 01:3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 、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罚。
    2、轻伤害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应当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
    依据六部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对于故意伤害(轻伤)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对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取证的案件应当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有两条渠道: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② 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卷。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赔偿的诉讼请求项目和轻微伤相同。
  • 通常情况下,如果经过鉴定后认定为轻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轻伤是既可公诉又可自诉的,如果公安不公诉,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时要求进行赔偿。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意的,则可以通通过获取受害方的谅解书来减轻处罚。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故意伤害造成对方轻伤或者轻微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在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以依法被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情况下,还会被依法进行开庭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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