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表弟被关在重庆丰都县看守所,电信网络诈骗。

刑事辩护
2019-05-10 03:50: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财物在网络被诈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积极协助警方破案;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四条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生活中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哪些?
    (一)利用QQ、MSN等网络聊天工具实施诈骗。
    (二)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实施诈骗。
    (三)利用网上银行实施诈骗。
    (四)网购诈骗。
    (五)网上中奖诈骗。
    (六)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
    (七)冒充亲友以车祸、嫖娼、吸毒被抓实施电信诈骗。
    (八)“黑社会”绑架恐吓实施电信诈骗。
    (九)冒充税务、财政、车管部门工作人员以购车、购房退税名义实施电信诈骗。
    (十)群发银行卡透支、消费短信实施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