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或者劝退,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

2019-05-10 07:0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
    (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 如果已经被劝退了,那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来谈了。 首先,千万不要签主动离职的辞职报告 其次,就算协商一致也要写明单位应当补偿多少金额。 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关于被公司辞退问题的解答:例如,被公司辞退,公司会怎么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被公司辞退,公司会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您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知识链接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包括以下15种情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5)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8)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10)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5)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女职工三期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
    (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违反以上规定,违法辞退的,要承担违法辞退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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