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公司账户的钱已经被冻结,为何法院迟迟不划扣。

2019-05-10 08:49: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

    2.政府相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冻结(单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银行的财务纠纷(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

    公司账户冻结一般是要经过法院的保全收续才能冻结公司账户. 冻结后钱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法院给解冻。

    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的通常处理办法:

    1.通知需要知悉此事的公司高层、财务人员、主要业务经理,以免再往公司账户里打款。通知范围需要控制,以免引起人心浮动。

    2.告知即将为你公司打款的客户,协商现金收款,或者打到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里。

    3.最根本的是确定冻结原因,若存在经济纠纷可以庭外和解,将银行账户解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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