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满一个月的时候找员工签合同,员工说要辞职,就没有签了,接着做了一周就离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要承担双倍工资么?

2018-08-07 12:4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即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你又没有签订合同的话,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因此您可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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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具体来说,是将员工每月应得的工资金额由用人单位再发放一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