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现逮捕在看守所,给我通知说是聚众斗殴,我现在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10 09:14: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聚众斗殴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参与了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若聚众斗殴行为较轻微,不涉及到判刑,就无须刑事辩护代理
  • 从刑法上将,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这属于共同犯罪,而在共同犯罪中,受害人因此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而从民事法律角度讲,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共同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 “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受害人自然可以向其中任意一人主张全部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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