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女孩定亲了,我家拿了五万多的彩礼,现在给对方闹别扭了,我们总共在一起不到半年,没有办结婚登记。现在我想把彩礼要回来,毕竟家里也只是普通家庭。他们那边不愿意退回来,我要是和他们走法律的话彩礼钱能要得回来吗

2019-05-10 11:4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能否要回“彩礼”?
    1、离婚时财产分割,首先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分割问题。
    2、彩礼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彩礼的支付行为追求的是双方的结婚,现结婚不能实现,另一方应返还彩礼。彩礼的给付人和接收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给付人或自己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代表或对象,因此法院对此抗辩往往不予采信。
    3、你说的“彩礼”具体包括哪些?
    4、你说的“彩礼”是否具有“赠予”性质?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么能否要回你赠给对方的这些东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属可撤消的这种赠与行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6、对于彩礼中包含的钱,能否要回,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7、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或证据,找律师面谈(免费)或电话交流,让律师全面了解情况后才能给出专业而又准确的答复。这样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权利,而且还可以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为你的描述不清晰,又没看到书面材料,无法给出更加详细的答复,请见谅。
  • 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 没有结婚登记,没有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有同居期间有财产争议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同居期间各自财产归各自,不分割。
    但如果财产混在一起形成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谁主张谁举证。对各自财产进行分配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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