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人都失踪了十年了,被宣告死亡之后又出现的话,孩子因为无人抚养被另一家收养,现在申请撤销他的死亡宣告,他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吗?

收养
2018-08-07 13:0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它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从而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
    二、宣告自然人失踪须成立的条件:   
    1、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因而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   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得侵害失踪人的合法权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财产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失踪宣告的撤销:   《民法通则》第22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 宣告失踪应具备的条件包括: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自然人失踪的状态持续时间满2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宣告失踪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   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   
    2、自然人失踪的状态持续时间满2年。   2年的期限是从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下落不明人的近亲属或对该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以及该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权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只要其中有人提出申请,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即使反对,也不影响法院对失踪申请案件的受理。这些利害关系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申请人的资格。   
    4、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利害关系人应到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失踪宣告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自然人失踪申请案后,首先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受理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失踪宣告或驳回。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死亡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   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   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   
    3、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范围完全相同。   
    4、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人的寻找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生死不明的事实得到确认后,由法院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人死亡。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
  • 关于如何收养孩子,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证件后,应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2)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3)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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