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和有关事项;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核对
证据材料,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
(三)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疏导;
(四)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五)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和程序调解纠纷。
对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可以采用简便方式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