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女儿,还有半个月就满两周岁了。大部分时间都在姥姥家住,姥爷是公务员,姥姥全职照料,我也经常住娘家照顾孩子,孩子跟我亲近,不跟他爸爸带,抱一下都不许哭个没完,叫她回家找奶奶她也哭说不找不去,就把姥家当自己家了。吃穿都是最好的,有病及时治疗,照顾精心周到。孩子户口在男方这,一家三口的时候,孩子爸虽然在家只为养鸽子,经常不管孩子,不帮忙扶着洗澡,不肯看孩子或做饭,导致我带孩子生活困难,孩子有病他有车不肯积极送医院,谎称孩子没有预防针差点耽误孩子预防,一大早就要把我们母女赶他妈家,而婆婆照顾孩子粗心大意,舍不得吃穿用,也不注意保暖,感冒不肯去医院好好治疗要看大仙,剥夺我监护人的权利,她想怎样带孩子就怎样,孩子爸也是以孩子是他家的跟他姓的理由来压制我这个做母亲的。孩子适合住姥家,楼房有安全护栏,跟姥姥感情深到不能离开,照顾周到,确保孩子安康,但是孩爸却认为是我父母剥夺他的孩子,人家给闺女带孩子婆家都给钱,还感恩,但是他们非但如此还把一切为孩子付出的人当仇人怨恨,孩子疫苗错打漏打的危险,孩子病重得不到治疗的危险,都是我爸妈解救的,但是孩爸不负责任耽误孩子,还指责我父母,他把我送来娘家帮照顾孩子,我们分居两个月,他动不动在网上耍性子抱怨憎恨我,现在要删掉跟我的联系方式想断交,估计快提出离婚了,但是我爸妈坚决不同意,即使他对我没感情他不要我,依然逼我去讨好他,试问一个根本没感情不想生活了的人,怎么还要去热脸贴冷屁股?这怎么生活?这是一种强迫吧。我该怎么办?只要婆一声令下,父母就会逼我去跟他生活。因为他们说孩子马上两周岁了,办理离婚很慢不会赶在两周岁以前,还说两周岁万一就判给男方你也没招,我说请律师找证据优势争取,他们说没有那么简单,那需要很多钱也未必赢得了,判给男方孩子就毁了。反正就是反对离婚,问题夫妻已没感情,对方不搭理我,父母和婆婆却都会把过错指责给我,逼我求他讨好他过下去,他真要不想过了,能怪我?我快被父母逼死了。而且他就是不想过了,绝对会争夺孩子,他不会考虑孩子,他只会为自己父母争夺孙子,凭什么给我们,哪怕砸死孩子,他不管就扔给他妈随便整都绝不会给我,脾气爆。我好痛苦恐惧,不知道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也没有把握赢。我在孩子面前哭得好伤心,我说妈妈可能见不到你了,你爸爸会把你抱走,她说不走,我说不走也会抱走,孩子也哭了说不走,一会儿一念叨着不走,看样子也怕发生这种事,谁能救救我们母女?我到底该怎么办?我没有工作,对方也没有工作,但是会拿家养的鸽子说事,而且人家动迁马上给钱了,全村人都上楼,孩子爸不肯,继续选农村盖房子,不利孩子生活,孩子一直在城里过得好好。公婆是农民,六十来岁,一个白内障,一个得过肺结核。但是孩她爸是独子,我有个弟弟。这些情况对我有优势吗,如何争取抚养权能胜算,半个月内办理离婚赶上孩子两周岁以下归我,有可能办成吗,孩子半月后就两周了

离婚
2019-05-10 12:1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来说,如果双方能够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起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在男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坚持离婚而向法院起诉,但是又不存在法定离婚事由的,本着慎重的原则,法院可能并不会判决离婚。
  •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 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