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开庭不认罪认罚公诉人出示证据后认罪认罚算不算认罪认罚制度

刑事辩护
2023-03-13 03:41:3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检察院认罪认罚的手续就是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具结书。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提出量刑建议,并同时移送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 法律分析: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院会按速裁程序进行。因此,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不一定会判刑。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承认罪行,并且愿意承担刑罚,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会考虑从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你好,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是在检察起诉阶段签的,如果已经庭审完毕,法院基本不会同意重新按认罪认罚处理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开庭不认罪认罚公诉人出示证据后认罪认罚算不算认罪认罚制度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刑事案件问题
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开庭不认罪认罚公诉人出示证据后认罪认罚算不算认罪认罚制度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