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两人没有结婚证,办了喜宴,男方给了彩礼,之后过了几个月生了一个小孩,现在不在一起了,男方告女方骗婚,能成立吗?

2019-05-10 17:4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段文超律师解答如下:
    1、未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不能共同生活,自行解除即可。
    3、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彩礼和首饰,有证据证明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具体能要回来多少,还要综合整个案件来看。 以上是段文超律师的简要解答,如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联系段律师。
  • 没有结婚证说明双方并没有符合我国婚姻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不构成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双方自行分开即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你们可以要求分割,协商分割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双方由于某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可先行就彩礼的返还问题呢进行协商,在则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婚前赠与的彩礼,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可以依据具体来确定是否由女方返还。
  • 哪些情形下不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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