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个人房产加名,再结婚!婚后算共同共有吗?如何分割? 或是,婚前个人财产,出意外离婚后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5-10 18:2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
    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只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划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谁的。
    如果两人离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约定每个人有一半份额,则每个人拥有50%的权利,不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加名,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有哪些  
    1、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2、共有产权是指房产证上仍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在共有人一栏有共有人的名字,产房屋的产权属共同产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各自所占份额。  
    3、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如果需要其房产为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话,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产权共有,就是在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申请填写共有人的姓名。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