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据上写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人,还是连带责任担保人

抵押担保
2023-03-16 17: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中担保人的写法:
    1、首先要说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是最重要的;
    2、是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所有附属主债权的费用,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担保期限按照约定执行。
    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借条担保人这样写才有效:
    1、如果借据中规定的贷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则有效,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和范围,如说明连带责任担保人,确保贷款本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2、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为连带担保人,只要借据上写着担保人是谁,如果不写别的,法院就必须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最好明确具体的担保期,如果没有约定,则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中包含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视为约定不明确,推定为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一、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才有连带责任
    1、担保人在借条中写明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怎样签字是一般担保
    担保人只是在担保人一栏里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担保条款或者合同里没有约定担保人在债务人没有履约时要为其承担责任的,这样的担保人签字就是一般担保。一般担保并不具有连带责任保证,所以当债务人为按时履约时对担保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担保人不用担心信用受损。毕竟债权方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并没有要为债务人还债的责任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