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四千块,三年了,只有一张欠钱人签字的欠条,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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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中间人调解。
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证、起诉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也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即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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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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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