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撤回拍卖的后果

房屋买卖
2023-03-17 14: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拍卖撤销后赔偿标准一般是返还财产,赔偿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 法院可以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具体包括: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以及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
    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 法院拍卖余额退回期限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拍卖程序结束后,拍卖余额应当依法退回给被拍卖财产的所有人。拍卖是由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执行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