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办理离婚双方在北京同意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3-17 16: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同意,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同意,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需要一方先去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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