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被小车撞了,车被交警扣了,伤了颈椎病,没住院,后怎样处理呢

2019-05-11 12:0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接到报警后,立即出现场,扣押事故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然后勘查现场、拍照、测量、画出事故现场图,对于一般的的事故,现场就能划分责任的,直接划分责任出具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事故比较严重的或者现场不能划分责任的,要扣押事故双方的车辆,然后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像车速、刹车系统、碰撞痕迹等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责任划分,并下达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返还证件,对事故双方进行一次调节,如果能达成协议的,直接签订协议互相赔偿就完事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节结束,交接给你的工作也结束了,事故双方就赔偿的问题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   因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被交警扣押的,交罚款,拘留到期后取车就可以了。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
      醉酒驾车测试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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