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超生一个小孩巳上户口,现上学一年级前需先交罚款!请问现在补交行吗?如何补交?

2019-05-11 13:4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罚款通常涉及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孩子出生后,户口可以入父母任何一方的,孩子在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和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上学,你是南京江宁区的户口,如果孩子的户口也在南京江宁区,那按规定就应该在南京江宁区居住地就近入学,如果想去南京市区上学,而他的母亲户口也在南京市,那就应该先转户口,如果不转,就得办理借读手续,借读费费教育部已经取消。(高考时孩子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孩子上学不一定必须要父母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地方。
    小孩上户口,凭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到居住的街道开信,凭上述手续去所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就行了。
  • 违反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爹妈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因为生活困难办理低保,需要看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的规定。  例如湖北省计生政策规定,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
  • 具体超生罚款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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