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前4月购买限价商品房,但需要个人贷款,因贷款流程需要至少半年,在登记8月进行结婚登记,但房产证日期为10月,这样的话婚前首付的房款,是否为婚前财产?

2019-05-11 16:4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双方均无配偶。
    3、男女双方共同到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另一方必须是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
    4、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5、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首付款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男方无权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婚前签订合同,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所交的首付以及房款,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婚前的款项交付,那这笔钱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别人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证据不足予证明,那么所交的钱很有可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交付的,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上,婚后所交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平均分割这些钱,另外,房子的增值部分,也需要分割;
    2、是否可以撤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现在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会对不能办理按揭以后如何解决,进行约定的。
    3、房产在没有拿 到房产证时,法院不会对该房产作出分割的判决,会判为共有,这样,在婚以后拿到房产证后,你们可以另外进行分割。
  • 现实中,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与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往往不同步,因此不能机械地看房产证的取得时间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来判断房屋的权属。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因此,这类房屋虽然产权证取得发生在婚后,但不影响该房屋仍属于婚前支付全款的购房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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