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结婚五个月 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 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彩礼钱吗

离婚
2019-05-11 19:5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愿意协商,可以协商分配,如果不能协商,按照法律一般如下: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法律上可视为合同金,只要女方履行了嫁给你的约定,合法结婚后就属于履行了约定合同,所以彩礼是不能退还和分割的。这种案子有过先例,不退不分。
    关于电视冰箱洗衣机,这些可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配,一人一半。
  • 一般而言,结婚的彩礼属于男方附条件性的赠与,这个所附带的条件就是女方愿意与男方结婚,如果收受彩礼后却未与之结婚,则赠与的条件消失了,赠与人得撤销赠与,因此,而收受彩礼的一方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是实践中,双方登记结婚后并同居的,彩礼一般不予以返还。
    关于精神补偿费首要的造成重大损失,且对方过错所致,对方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结婚属于双方自愿行为,你的精神补偿费请求权得没有法律依据。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结婚不登记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但是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