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开蓝牌卡车货物超载9%被扣3分可以复议吗?

行政复议
2023-03-21 11:0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不同案情,复议对象是不同的。
  • 当事人可以对违反交规的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被处罚人认为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货车超载百分之三十的,一次性扣6分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驾驶人或货车所有人对处罚有异议的,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