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我父亲出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我父亲是做在别人婚车里的,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上说明我父亲不负一点责任,大车负主要,小车负次要。现在我们起诉到法院,民事诉讼。刚开始去人民检查院起诉刑事附加民事诉讼,不受理。我想问!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赔偿又是怎么区别

2019-05-11 22: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您可以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生前工作、生活情况证明。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死亡因为主要责任在你,有人死亡,所以很多事主可能是想尽快处理完,避免受到刑事处分。
    ■这个能够理解,所以,在调解时,有时事主也未经过保险公司的详细咨询,就单方面做了赔偿。
    甚至赔偿金额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额。但是对于死者家属来详,赔偿100万也换不回来了。
    而你的问题:
    一、交警认了主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1万是全额先予赔付,超过的部分参照主次7 3分成。
    1、假如死者合计损失为111万,先你的交强险承担11万,余下的100万,你只要承担70万即可。
    2、反正先计算出伤者所有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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