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派出所在我们村被判盗窃一年多的人员变更,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当事人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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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盗窃罪能在派出所处理,但是派出所侦查完毕后,需要移交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
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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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