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你,去年11月,我收到了一家摊位店,是别人转租的。然后,当我签订合同时,钱直接转给了最后一个摊主。我们签了合同,有押金单,但我丢了。在这种情况下,押金能退还给我吗?

房屋租赁
2023-03-21 18: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市场里的摊位押金不退怎么办?
    市场里的摊位押金不退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退款。
    1、只有在对方没有违规的前提下,押金是不可以退还的,并且受法律保护。
    2、但是如果对方在付押金前,有违规行为,个人反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或退还原有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所以运输公司向收取1万元押金的做法有悖法律规定,应当全额退还给。
    二、用人单位收取押金不退怎么办
    如果公司坚持不退还押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所以运输公司向收取1万元押金的做法有悖法律规定,应当全额退还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押金实际上就是为了保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能够存在违约的情况。所以在对方没有违规违约的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决定不再合作了,押金一般是需要退还的。

  • 押金单掉了能退回押金。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即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当事人的押金,而当事人又不能提供押金单,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曾经交付押金的,则当事人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可以退还租房押金
    可以退还租房押金的情况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法律分析:退还押金是你需要相对方要回当初你收取押金时所写的押金单,收条不用。押金保证金退还条件, 达到合同约定押金保证金退还期限,押金保证金所担保的实物已经退回, 费用清算完毕。
    开具的押金保证收款收据原件或对方单位收到退回款项的收据。退款申请及证明达到押金保证金退还条件的证明文件。押金保证金的缴款人为法人的,采用转账方式退还。外地单位还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公司全称、银行账号、汇入行名称、汇入行地点及联系人电话并加盖公章。
    个人领取现金的,领款人须执法人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领取,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退款附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