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疫情期间在家休息28天,然后通知上班当天被解雇,这是因为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3-21 18: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期间在家上班公司降薪合理。因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辞职员工可能会得到用人单位的补偿,补偿标准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来算。同时,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当事人应该直接去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我们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企业因为感染了某些病毒,然后被开除了,这是违法的一种行为。就算是人家现在得病了,那么你也应该放假回去让他休息,而不是直接开除他,更何况人家都已经痊愈了,这么长的时间,那就更加没有开除的理由和借口了。
    我们国家的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还有个人都不能够去歧视传染病病人和这个病毒的携带者。
     
    他们的公司因为这样的理由开除一个人,这样的行为很明显是不合法的,所以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为自己申诉。
    这件事情是一个网络博主在网上曝光的,他之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感染了新冠,而且还感染了好几次。不过他因为身体比较好,所以每一次都平安的度过了。后来回国之后,他在一个教育机构做老师,结果没想到这个机构知道他曾经感染过新冠之后就要求他马上离职。
    对于这件事情他也是非常的气愤的,觉得自己不应该离开,但是考虑到现在孩子们马上要高考了,所以他还是连夜的离开了那个地方,不想要耽误孩子。
     
    根据他表示他现在已经做过五六十次的核酸,而且每一次都是阴性,那也就是说他没有携带病毒 ,虽然他曾经感染过病毒,可是人家早就已经好了呀,那为什么还要用这样的理由去歧视别人呢。
    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曾经都得过新冠,难道这些人就不能够工作,不能够生存在社会上了吗?这肯定是不行的呀。一个企业这样子做,我觉得是非常的不妥当的,当然肯定有一些人会认为他是在教育机构里面当老师,那么那些家长肯定会害怕的。
    可是我想说的是一个家长如果连这些常识都不懂的话,那他也教不好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