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11月17日入职,1月17日离职,公司说下个月买社保,结果一月不交社保,是否可以投诉

社会保险
2023-03-21 19: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交社保的投诉流程:
    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由有关部门对公司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到三千元的罚款。法律依据:公司不交社保的投诉流程:
    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由有关部门对公司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到三千元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入职半年才买社保可以告他。社会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待遇,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劳动者去社保局投诉公司不缴纳社保,过程是不算麻烦的。首先劳动者应当收集好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如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资条等。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