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执行案件可以执行公司股东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3-22 14: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是被执行人,只执行公司名下的财产,不会执行个人的财产。如果有财产拒不履行,涉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罪,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会被拘留
  • 股权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生效的法律文件,对其他公司股东的被执行人作为其他公司股东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或着出资额采取的强制转让措施。在股权执行过程中,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首先是必要性原则,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权益没有其他的强制执行方式。
    然后是个人责任原则,在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时,要注意不损害公司利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不能直接或者变相让公司对被执行人承担责任。最后是保护原则,人民法院应当注意不要因为执行股权而影响公司的相关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法律分析:公司被执行法院能执行股东,目前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并没有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信等情形的,会受到限制,即使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股权。有财产的主体只要出资也是可以成为股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