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借钱买房后,把房子赠与给子女了。那么债谁还

2019-05-12 08:40: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产赠与要怎么办理?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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