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贾律师请问如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退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3-23 00:4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办法: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之后经税务机关审核,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法律分析: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可以由个人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并且需要由税务部门来进行审查批准,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退税,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进度为准,按照目前的规定,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个人税申请退税方法如下:
    1、个人申请退税应当通过国家税务局规定的退税专用手机客户端进行操作,首先绑定银行卡,用于接收退税部分余额;
    2、其次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用户可根据上一年度综合收入金额选择申报流程,综合收入低于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则选择简易申报,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退税;
    3、超过6万元则选择标准申报,填入真实资料即可完成办理。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