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某某学院交了医疗保险,但是住在西安的医院,应该去哪里报销,可以报销多少

社会保险
2023-03-23 03:0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销范围:根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
    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二条 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暴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人民政府拨专款解决。
  • 去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交给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医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如果不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医院,可报销70%到85%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