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有没有对方财产?共同还贷

2019-05-12 10:54: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 婚前财产认定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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