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消失了,我的祖母现在还有其他孩子,作为一个孙子,我有义务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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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
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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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对子女已经死亡、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法定赡养人包括有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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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并不只是儿子的义务。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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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