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xxx打了,肋骨打断3根,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也立刑事案了,现在公安又给案件撤销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3-24 04:4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之一的,造成他人轻伤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撤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打架如果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报案就进入司法程序,一般不能够撤案。但受害人可以出具谅解协议,作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 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