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再征收土地承包费合理吗?

土地纠纷
2023-03-24 11: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 村里收土地承包费合法。在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承包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如果被征用的土地费被平均分配了,那被征地农户可要求另分土地。不过,根据我国政策规定,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现在承包地一般不会做大调整。如果村里有机动地,可承包经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