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伤还没有痊愈厂里就安排我上班,现在居然还让我干体力活,我该怎么办?

2019-05-12 13:43: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工伤后看缴纳的社保里面是否含有工伤保险,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护理费。
    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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