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丈夫要和我离婚,我同意,现在我怀孕了,也想离婚,该怎么办?我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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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予以一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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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时男方不能够离婚,如果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可以拒绝,但是如果女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下,同意离婚的,则可以依法向男方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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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