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入室盗窃被带走,四个月为什么没有收到捸捕通知书呢?开庭一次为什么不通知家里人呢?

刑事辩护
2019-05-12 14:21: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入室盗窃,进行了相关的法律追究后,通常情况下,如果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进行假释:   
    1、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